求教: 一工厂招收一新工人,年龄55以上。 在试用第一天头,因操作设备不当而造成伤残。 一手拇指缺损,另相连的食指与中指缺损半截,经过治疗从脚指截取一根代替拇指。上面情况工伤判定到底怎么判定,是否算作6级还是7级工伤。 如果以六级来参照补偿标准,具体补偿麻烦各位帮忙解惑下。 现在工人方要求给与一次性补偿 8万元,请问是否合理。如果按照正规渠道来解决利弊帮忙大家帮忙来衡量下! 按照湖南的补偿标准呢。 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