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8-27
这种情况公司是经常做的,做法不一样,办法也不一样: 1、拿到公司的薪酬制度,如果制度上没有明确的写,这就是证据,但现在的企业都会在受到投诉后,专门做一份制度与工资表相匹配的,并说这是最新的,以前的作废,这种情况要快才能解决问题; 2、要求公司算,这种办法基本能让你这种情况完全曝光,按劳动法的办法是怎么也凑不起来的,但人少的话,劳动局不会深究; 3、你连续统计几个月的加班时间,与工资表中的加班工资对应,要企业补足,以此来申诉,劳动局会要企业算出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24
法律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实发工资没有少,并且没有逃税行为,一般来说,没事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4-08-27
可以去告,但前提是你要掌握足够的证据,比如每次加班的考勤统计,你的基本工资,然后再计算出加班费,如果有出入,就可以去告公司了。
第4个回答 2018-11-09
公司为了少赔偿而把计件工资分成基本工资十加班工资算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