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3岁)和老婆(40岁)感情破裂,我想离婚,但我非常喜欢我的孩子(3岁),如何离比较稳妥?

离婚后,我要对孩子的成长,教育负责,我要尽我所能将孩子培养成才,但离婚后,孩子,房子女方都要,而且我得每月给抚养费,孩子长大后会恨我吗?能理解我吗?我不想浪费生命,我要追求属于我的幸福。

人生在世,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往往你想得到某种东西的同时,你就注定要失去一些东西!孰重孰轻,只能自己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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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09
为了孩子,为了你的未来,为了你爱人的幸福。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呢?
建议看江西卫视每晚9:15的《金牌调解》!
第2个回答  2011-10-09
离婚对孩子伤害太大了 尤其在心里上 建议还是三思后行 单亲家庭的孩子多少都有心里阴影或者心里缺陷的 对它今后成长没有好处
第3个回答  2011-10-09
我能理解你, 但是现在孩子太小了,你真的不应该这样子,太不是人了,不是一个父亲应该做的,这是对你的批评,我建议你等到孩子有基本的思维能力的时候,能分清事情的时候 也就是八九岁的时候 你在离婚,现在的你可以在外面找一个,可以协议离婚,但是不去领离婚证书。也就是说你在外面养女人 是很正常的 没有道德限制, 书纸的协议就好了,为了孩子 ,为了你们各自的幸福,我想你们会以一个父母的角度去考虑
第4个回答  2011-10-09
你喜欢孩子,那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看样子是无法与对方协商成功,那么你就需要诉讼离婚,通过法院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学历,经济状况,家庭背景等等都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所以你要衡量具体情况。另外,孩子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你尽量让孩子选择你,法院会征求其意见,虽然孩子还很小。
最后,能不离就别离了,一日夫妻百日恩,也为了孩子考虑,虽然努力保护孩子,但是依然会收到影响的,父母双方的作用,不可能由一方完全代替。实在要离,也要注意孩子以后的教育,要用引动,阳光开朗的方式进行沟通与教育,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坏境,自己的心态也要摆正,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师。
希望可以帮到你的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