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5届大学毕业生 ,三个月试用期快要结束了,转正后公司要重新签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有一条款项要求工作未满三年提出辞职需要支付最后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我想知道这个条款是否合法???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能否免掉违约金??
我目前没有受到公司出资进行培训,而且应该从事的行业也不是需要保密的工作,这种情况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是都不需要赔偿违约金
??
追答是的,你要经过合法的程序,比如你要先提交辞职申请,签好名,然后找相关部门签字,一般公司不会让你交违约金的,这个只是公司不想让人才流失的一种法子而已,楼主放心啦
追问但是那个条款规定了要支付违约金了,而且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三个月的工资一万多块钱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重点是我感觉这个公司的对我的发展不怎么好,我希望的是先签了,边工作边自己学习,同时边找工作,如果有适合的了,就辞掉这个工作,就是这个违约金的事情让我郁闷得不行。
但是合同有一条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啊,就是呆在公司最后三个月的薪水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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