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新单位工作三个月门突然被老板辞退,这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也没有重大过错,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除工资以外),如果可以要求,那标准是什么?如果老板决绝补偿,我也该怎么办?需要注意的事什么?谢谢这个事过程是怎么样的?例如先去去劳动局哪个部门?调解,仲裁,法院,都是怎么个顺序,流程?
没有书面约定,他也可能借口我在工作中有失误来拒绝补偿,这个劳动局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