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给予什么处分

如题所述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一般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话,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侵犯的是廉洁自律制度,我们党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制度。

该违纪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具有违反规定,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审批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负责审批本地区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批权限不得擅自下放或者变相下放。”

“举办单位承担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对擅自开展或超出标准内容开展活动,以开展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及挥霍浪费、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即是“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二是必须情节较重。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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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1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2个回答  2017-09-15
撤销党内职务(已查过,保证对,请点个赞)
第3个回答  2018-03-31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党纪条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如果在接待违反规定,超标准安排用餐的,一经查实,其处理是,用餐所有费用由参加人员自行负责,不准报销,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的处分。

3、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5、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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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06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一般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话,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如下: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九条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三)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扩展资料: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侵犯的是廉洁自律制度,我们党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和评比达标表彰管理制度。

该违纪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具有违反规定,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行为。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党中央、国务院负责审批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团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负责审批本地区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批权限不得擅自下放或者变相下放。”

“举办单位承担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对擅自开展或超出标准内容开展活动,以开展活动为由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及挥霍浪费、滥发钱物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违反上述规定,未经批准而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即是“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二是必须情节较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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