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由于领导工作失误,导致劳务工人受重伤,现在需要各种赔偿60

我们单位由于领导工作失误,导致劳务工人受重伤,现在需要各种赔偿60万,我们正式工人每月不足千元的工资,领导却要每月扣除我们的工资的30%,用来为企业分担责任,想问一下,领导这么做这合法吗
单位领导说,单位出工伤事故,所有工人都有连带责任,所以,我们都要出钱,我就不明白,如果这个劳务死了,我们还要偿命啊,企业这么做是不是违法

1、首先你需明确的是你和这家劳务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么,因为看不到相关证据,我们只能假定你和劳务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2、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上,因工受伤或死亡,用单工单位是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停薪留职期间工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有伤残(或死亡)的情况下,还需要支付伤残(或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后两类一般是赔偿的大头,有计算标准,一般需要考虑伤残等级、伤残者是否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以及适用哪个省级区域的标准,才能具体计算出具体金额。
3、现在要做的就是收集好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条)、胸牌、工作证、证人证言、录音、住院病历等,收集好复印出两套(自留一套),去当地社保部门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证据不全,工伤科会以需要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为由不予认定;有可能先走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才能进行工伤认定,继而接着往下走。
4、只要劳务公司在,和老板个人关系不大;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公司不进行工伤认定你就按着第3项我说的走程序。只能这样。
最后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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