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已交社保三年,实际工作期为5年,被解雇,怎样维权?

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已交社保三年,实际工作期为5年,现用人单位口头无故解雇,本人该如何维权,可否使用社保作为证据?

你好!
1、你首先要找到你在该单位工作五年的相关证据资料,如考勤表、工资表和社保缴纳单或其他相关资料,写一个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连同考勤表、工资表和社保缴纳单,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自己留存一份,交二份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带上身份证原件,尽快去申请仲裁,不要超过申请时效。仲裁申请时效: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二年之内。
2、《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1年以内的应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赔偿,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是你自己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则该单位应在你工作满一年时将你辞退,若是单位原因则你可按该元宝主张权利。
3、《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你单位应为你补缴2年的社保费和滞纳金。
4、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你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按你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根据你上面所说,你单位无故解雇你,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单位还应该支付你2倍经济补偿金。
5、如你确实不会写,也可到当地咨询律师或请律师给你代理仲裁或诉讼。
希望能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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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3
你好。1、《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1年以内的应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赔偿,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你单位应为你补缴2年的社保费和滞纳金。
3、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你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1年的,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按照你所说,你单位无故解雇你,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单位应该支付你2倍的经济补偿金。
维权:你可以到你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调解,你的社保完全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建议你尽快去申请仲裁,不要超过申请时效。仲裁申请时效: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希望能帮到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9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3-03-13
可以使用社保作为证据,你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给付经济补偿金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3-03-13
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证据(有多少准备多少):1、已交的社保记录2、工作证,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同事的证言(至少两个两个)。可要求双倍工资,继续履行合同或经济补偿金,补缴2年的社保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