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收率为3%,附加税合计税率为10%,此时综合税点为3.3是怎么来的?

如题所述

增值税征收率为3%,计税依据销售额;
附加税费合计税费率为10%(感觉应该是城市建设维护税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额=销售额×3%
附加税费额=增值税额×10%,所以,附加税费额=销售额×3%×10%=销售额×0.3%。
所以,综合税额=增值税额+附加税费额=销售额×3%+销售额×0.3%=销售额×3.3%。
所以说,综合税点为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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