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2、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确实属于文件规定的福利费,那么这部分福利费不记入“工资薪金总额”
根据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追问也就说不用交相应的工会经费是吧
追答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