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弄伤了脚,公司不承认补偿,没签劳动合同,我是跟公司下的小包工头去干活的,应该要怎么补偿?

公司不承认补偿,这种关系下我是不是应该找包工头,他再去找公司?

包工头,在工伤事故上,法律并不承认其合法主体,除非他具有承包资质,所以,在工地上受伤,承担工伤赔偿的主体单位是发包工程给包工头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承包资质的建设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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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4
建设工程的分包人挂靠承包人,并以承包人名义承接工程的,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可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承包人违反《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的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可由转包人、分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14
同意楼上观点,找形成了工伤保险统筹关系的施工单位,他们在领施工许可证时有保证金压着的,绝对要帮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