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

某项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5300m3,单价为180元/m3。合同工期为6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20%的工程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保修金;
(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或1.1);
(4)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15万元;
(5)工程预付款从承包人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5个月均匀扣除。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承包人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月份

1

2

3

4

5

6

实际完成工程量(m3)

800

1000

1200

1200

1200

500

[问题]
1.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2.每月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
[解]
1.估算合同总价为:5300×180=95.4万元
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5.4×20%=19.08万元
工程预付款应从第3个月起扣留,因为第1、2两个月累计工程款为:
1800×180=32.4万元>95.4×30%=28.62万元
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19.08÷3=6.36万元
2.每月进度款支付:
第1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800×180=14.4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4.40×0.95=13.68万元<15万元
第1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0(不予付款)。
第2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l000×l80=18.0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0×0.95=17.10万元
13.68+17.1=30.78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30.78万元
第3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60×0.95=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
第3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0(不予付款)。
第4个月
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60×0.95=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
14.16+20.52-6.36=28.32万元
第5个月
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400 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100m3,但未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所以仍按原单价结算。
第5个月工程量价款为:1200×180=21.60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2万元
应扣工程预付款为:6.36万元
20.52-6.36=14.16万元<15万元
第5个月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0(不予付款)。
第6个月
累计完成工程量为5900 m3,比原估算工程量超出600 m3,已超出估算工程量的10%,对超出的部分应调整单价。
应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5900-5300×(1+10%)=70 m3
第6个月工程量价款为:70×180×0.9+(500-70)×180=8.874万元
应签证的工程款为:8.874×0.95=8.4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14.16+8.43=22.59万元
第6个月工程量价款为:70×180×0.9+(500-70)×180=8.874万元 第6个月工程量价款算法不是很明白,请详细解说?

累计工程量5900m3,超过原估算工程量600m3,而原估算工程量的10%为5300*10%=530,超出了10%幅度的70m3,故这70m3按单价的0.9倍来算,第六个月剩余的430m3按原单价计算,两者计算结果相加即为第六个月的工程量价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1-24
可是前面5个月的总工程量是小于5300的10%,为什么不也调价为1.1,当第6月超出时调价为0.9呢?为什么只调6月份,不调前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