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超过一年未签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超过一年未签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给不给双倍工资说的不一致,哪个为准?《劳动法实施细则》什么时候实行?

以法律为准绳!超过一年未签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给双倍工资。
一,《劳动法实施细则》23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家解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超过一个月违法,不超过一个月视为合法;
(2)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解:超过一个后,就开始付双倍工资,第12个月以内,支付双倍工资;如:工作12个月,可得到12个月的工资,加11个月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共计可得到21个月的工资;
(3)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从满12个月的第二天,用人单位不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已经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
(4)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解: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劳动的,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专家解读: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解:一年以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从用工满一个月算起劳动者支付双位工资;
(2)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角:用工满一年次日起,劳动者视为(直接法律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
(3)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解: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可见以上二个法规的规定是一至的。并不矛盾.。那你可能要问了,劳动合同期满、我不想续订、或我想续订用人单位不同意,有没有补偿?
在下列情况中,超过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笔者认为:
(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重新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4) 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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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4
你的提问《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从条文内容可以看出,两个法律条文并不矛盾,都是指在你工作一个月后至一年内或者一年后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前提下,作为对企业的惩罚,自你在企业开始工作一个月后至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两倍工资,一年后不管是否实际签订合同,都视为已签订合同,所以一年后适用正常合同工资。
从立法新闻资料可以看出经两年起草、四次审议,新《劳动合同法》 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
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出台了实施细则。所以劳动法实施细则也是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第2个回答  2013-07-31
劳动法实施细则不存在,这个应该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前的征求意见稿,你看到劳动法实施细则的发文机关了吗?

双倍工资支付的条件:
1、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最多11个月,签订后则不再支付。
2、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为止。
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继续使用员工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视同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31
《劳动法实施细则》没有这个规定的。未签合同超过一年之后,仍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超过二年之后,就完全不能再要求了。
第4个回答  2013-07-31
《劳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不一致时,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