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无理由辞退应怎样补偿

连续工作4年了,合同还有2年,对方无理由辞退,本人要求继续工作下去,但对方利用各种手段强行辞退,应赔偿多少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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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30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你连续工作四年,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的工资。单位合计应该支付你八个月的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7-30
4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有过错的话,辞退员工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13-07-30
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的两倍。
也就是你能得到8个月工资的补偿。
第4个回答  2013-07-30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你单位总共要支付给你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