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随之也减免吗?

免增值税的企业,是不是随着增值税的减免,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随之减免,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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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03

是的。

对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同时退库。但是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减免三税的同时随之减免城建税,但是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尽管没有实际缴纳,但也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

增值税免税注意事项:

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一般纳税人应就其放弃免税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对一般纳税人来说,一经放弃免税,36个月不得变更,且应按照应税项目来放弃免税,而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是否享受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建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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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1-11
  增值税属于免税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也随之减免;但对于出口退税变为“免抵退”以及“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的增值税,要计征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2、《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经研究,现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有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
  一、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3个回答  2019-10-14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那么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就不需要缴纳。
第4个回答  2018-03-30

可以的。

1、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只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比照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规定办理。因此,直接减免的营业税不用实际缴纳,也就不用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增值税免税,那么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随之也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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