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五险一金算应届毕业生吗

如题所述

不算。已经就业,虽然未缴纳五险一金,但已经不属于应届毕业生。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签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把约定的待遇等写入,避免以后发生争议。 并且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发生工伤等时,可以作为证据。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给劳动者一份。
不交五险一金不代表还是毕业生,二者没有必然联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
应届毕业生: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高校毕业生: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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