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是由当地环卫部门具体辖区的环卫所和环卫处进行处理,不是城市管理局负责。
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
1、 环境卫生管理规划的制订和实施。
2、 环境卫生事业的资金管理。
3、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管理。
4、环境卫生设施管理。
5、 环境卫生监督管理。
环卫所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卫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法收费。
3、完成城内每日80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和每日300立方米的清运工作。
4、完成清扫工作。
扩展资料
环卫所岗位分工
所长:全面主持环卫所工作,分管督查考核组、财务室工作,对全所工作负总责。
副所长:协助所长工作,分管临邛镇农村地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财务会:主持财务室工作和承担有关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财务出纳:负责全所经费收支的具体承办和职工保险业务承办等工作。
督查组成员:负责督查考核组具体事务的承办等工作。
督查组成员:负责督查考核组具体事务的承办等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环卫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负责清理生活垃圾的部门是:各地区的城市建设部门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1)市、区和县的政府设置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和镇的政府设专人负责环卫管理,分别是本辖区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机关或主管人员。
(2)城市各级政府的规划、环境保护、建筑、房产、市政、园林、公安、财政、工商行政、教育、卫生、水利河港航监督等部门,又职责协同环卫部门,做好环卫管理工作。
(3)各级环卫部门下设环境卫生监察队伍,行使环境卫生执法监察权。
(4)各单位有义务遵守国家和城市的环卫管理法律、规章,接受政府环卫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并在一定情况下负责单位周围的环境卫生。
(5)城市的每位公民有义务遵守公共卫生的法规,积极参与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的活动。
扩展资料: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意义:
第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护这市民的身体健康。
第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障着经济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着城市整洁面貌,有利于城市的对外交往和发展旅游业。
第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陶冶和展示着一个城市市民的高尚情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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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垃圾分类处理的好处和意义:
1、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
2、减少环境污染:废弃的电池含有金属汞、镉等有毒的物质,会对人类产生严重的危害;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可以减少危害。
3、变废为宝:中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40亿个,方便面碗5—7亿个,废塑料占生活垃圾的4—7%。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的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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