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的特性是?

如题所述

票据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有价证券。

3、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

4、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或委托他人支付。

5、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应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

6、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

(一)票据是流动证券:票据上设定的权利是给付货币。

(二)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必须具备法定的格式要件。

(三)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只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义来确定,票据文义以外的任何事实与证据皆不能用来作为认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证据。

(四)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权利与义务不以任何原因为其有效的条件。

扩展资料:

票据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即货币证券。有价证券是一种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以一定金额来记载的证书。有价证券可分为物权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等,其中,货币证券是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流通。

货币证券并不是货币本身,它不具有由法律所规定的货币强制通用效力,它只是在法定的特殊范围和条件下才可以发挥其作用。

票据正是因为属于货币证券,代表了一定数量的货币请求权,并具有流通作用,所以,它才可能发挥它的汇兑、支付、结算和信用等基本功能。所以,货币证券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

票据是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票据是在市场交换和流通中发生的,反映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具体地说,在财产(商品、货币及其他财产权利)交换中,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财产方面的、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即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这就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和表现出来,以保障双方实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票据正是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没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没有票据。所以,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是票据的基本性质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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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5
(一)、流通性(Negotiability): 可以流通转让是票据的基本共性。各国票据法都规定票据仅凭交付或经适当背书后交付给受让人即可合法完成转让手续,不须通知票据上的债务人。一张票据,尽管经过多次转让,几易其主,但最后的执票人仍有权要求票据上的债务人向其清偿,票据债务人不得以没有接到转让通知为理由拒绝清偿。

在英美法中,转让有三种类型:过户转让(Assignment)、交付转让(Transfer)与流通转让(Negotiation)三个法律术语的含义是有区别的:

过户转让:它指的是一般债权的让与,如合同的转让。这种债权让与必须以通知原债务人为条件,受让人的权利要受到转让人权利缺陷的影响。(例如A与B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A是卖方,他将合同的应收货款转让给了C。如果A的货物有问题或者根本没有交货,B可以对C拒付货款。)

交付转让:是指物权凭证的转让。这种物权凭证如提单、保险单、仓单等,可以仅凭交付或加上适当背书而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但是,受让人的权利不能优于出让人。如果出让人的权利有缺陷,则受让人所取得的也只是一种有缺陷的权利。(例如甲窃取了乙的一份提单,并把它转让给丙,即使丙是善意的、支付了对价的受让人,由于甲对该提单无合法的权利,丙也不能对该提单取得合法权利。一旦乙发现被窃,有权要求丙返还提单。)

流通转让:这是票据的基本特性。许多国家在票据法中都规定,票据仅凭交付或适当背书即可转让,无须通知债务人。善意的、付了对价的受让人可以取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不受其前手的权利缺陷的影响。(例如A将从B处偷来的票据转让给了C,C因不知情且对票据支付了对价,B就不能以A是以偷窃方式获得此票据为理由,要求C归还票据。这是票据的流通转让与民法上的债券让与(Assignment)的一个重大区别。)

  (二)无因性(Non-causative Nature) 票据受让人无需调查出票、转让原因,只要票据记载合格,他就能取得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即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所谓票据的基础关系包括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出票人与收款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对价关系。各国票据法都认为,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经成立,即与原因关系相脱离,不论其原因关系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都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的无因性使票据得以流通。

  (三)要式性(Requisite in Form): 所谓要式是指票据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各项必要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否则就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各国法律对于票据所必须具备的形式条件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加以变更。

  (四)提示性(Presentment): 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始得请求付给票款。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法规定了票据的提示期限,超过期限则丧失票据权利。

  (五)返还性(Returnability): 票据的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给付款人,从而结束票据的流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7-11
票据的特性表现在几个方面,其中之一就在于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其二票据是出票人出具的有价证券;其三票据的支付方式;其四付款人无条件支付;其五一种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上就是票据的特性,在实际的使用非常具有权威性。
而票据开具的方法还是要借助到专业的财务软件,使用金蝶财务软件就能够达到非常理想的效果,让票据的开具带来更大的帮助,这也是现在票据打印中最关键的内容。为企业的票据带来更大的帮助,同时也能够让企业拥有更好的发展。
第3个回答  2018-07-02
一。票据的特征
1.完全性,票据是一种完全有价证券
2.无因性。
3.要式性。
4.文义性。
5.流通行。

二。票据的分类
1.按信用关系的不同a汇票b本票c支票
2.按到期时间不同a即期汇票b定期汇票
3.按汇票发票人或付款人不同a商业汇票b银行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