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工商户,曾经招聘的员工,在他上班之前我们就协商好了,在我们这工作没有保险,没有签劳动合同~,因为我们小本经营毕竟是个体。
现在我们因为经营不善把他辞退了,现在他要让我们补偿他10年的保险钱,他翻脸不认了,我们不给上,就和他说你去法院起诉吧,。。。向专业人士求助,我们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协议,也没有给他任何的工资条,他也没有任何证据,他说的10年的保险,空口无凭。。。请问他告的赢么? 还有这店原来是我爸爸的,现在转给我了,等于转的我手里,法人就变了。这个员工在我这期间也没多长时间。。。。因为我们毕竟是上班之前把待遇都讲好的,现在让翻脸不认人了。
。。你说法院更倾向哪一边呢?,。谢谢了。
因为,我们小本经营,不上保险都是提前说好的,他愿意他才来我们这上班了。不愿意我们也不能用它,所以这个钱,我们真补不了。。请问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