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税中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3月份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
(2)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3)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名币200万元。
已知:2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免、抵、退”税额是多少?

此题中,为何3月份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X(17%—13%)=8(万元)
似乎按照公式: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名币牌价X(征税率—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料价格X(征税率—退税率)
计算出的8万元不符合公式。

(1)3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3月份应纳税额=100*17%-(34-8)-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即该企业3月份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3月份免抵税额=2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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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4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00×17%-(34-8)-3=-12(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本例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26万元,故当期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9-02
你那公式是“来料加工”复出口用的,非来料加工企业适应下列公式: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名币牌价X(征税率—退税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02
按照公式计算的8万元是符合的,因为公式中的免税购进原料价格是指“进料加工”业务中进口购进的免税原料,在出口货物的价格包括这部分进口原料的价格,所以要剔除。本题中没有进料加工业务,所以免税购进原料价格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