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3月份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
(2)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3)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名币200万元。
已知:2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免、抵、退”税额是多少?
此题中,为何3月份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X(17%—13%)=8(万元)
似乎按照公式: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名币牌价X(征税率—退税率)—免税购进原料价格X(征税率—退税率)
计算出的8万元不符合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