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制合并报表

有一个集团公司下设两个子公司,母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没有关联方交易,经营的项目都不相同,子公司都是母公司投资产生,现在我如何编制合并报表?

分析如下:

合并报表要有四项:

① 本期销售额抵销:

借:主营业务收入(本期销售额=购货方不含税购货金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② 本期购进但本期未销出的部分,属于本期未实现利润,予以抵销 

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未实现利润=本期销售额*利润率*未售出比率)

贷:存货

③ 上期购进,上期未售出,本期仍未售出的部分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上期销售额*上期利润率*上期未售出比率)

贷:存货

④ 上期购进,上期未售出,本期售出的部分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扩展资料:

编制合并报表的程序一般包括:

(1)检查并调整母、子公司会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误差和遗漏。

(2)抵消企业集团内部交易的未实现损益。

(3)抵消子公司因实现净利润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4)抵消母公司从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收到的股利,并将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余额调整至期初数。

(5)抵消年初母公司对于子公司股权投资账户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账户的余额,并将两者的差额确认为合并价差;若有少数股权,还要确认相应部分的少数股东权益。

(6)将合并价差分解为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和商誉,并在其有效年限内加以分配和摊销。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合并价差不作选择的分解、分配和摊销,而是直接列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荐下。

(7)若有少数股权,在合并工作底稿上确立当年属于少数股东的子公司净利润,应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

(8)抵消母、子公司间的应收应付等往来项目。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用户根据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定义好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条件,软件根据定义时设计的数据传递、数据计算公式等自动完成合并会计报表工作。软件能够自动扣除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投资等的影响,能够对某些报表项目进行必要的抵销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并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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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3

合并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1、内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对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进行抵销时,应分别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1)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全部实现对外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同一购销业务,在销售企业和购买企业的个别利润表中都作了反映。但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这一购销业务只是实现了一次对外销售,其销售收入只是购买企业向企业集团外部企业销售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其销售成本只是销售企业向购买企业销售该商品的成本。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将重复反映的内部营业收入与内部营业成本予以抵销。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记“营业收入”等项目,贷记‘营业成本“等项目。

(2)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期末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存货的抵销处理

在内部购进的商品未实现对外销售的情况下,销售企业是按照一般的销售业务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计算销售损益,并在其个别利润表中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销售企业由此确认的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予以抵销。对于这一内部交易,购买企业是以支付的购货价款作为存货成本入账,并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列示。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

(3)对于内部购进的商品部分实现对外销售、部分形成期末存货的情况,可以将内部购买的商品分解为两部分来理解:一部分为当期购进并全部实现对外销售;另一部分为当期购进但未实现对外销售而形成期末存货。

2、内部购进资产抵销

购买企业内部购进商品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时的抵销处理在企业集团内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将自身的产品销售给其他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作为无形资产等的处理原则类似)使用的情况下,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应将销售企业由于该内部交易产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予以抵销;并将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予以抵销。在对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3、内部应收款项计提坏账等减值抵销

内部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等减值准备的抵销处理,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将内部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相互抵销,与此相适应,需要将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资产减值损失中包含的本期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抵销时,应减少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减少坏账准备等余额,即按照当期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项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4、内部收益和利息费抵销

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可能发生持有对方债券等内部交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在抵销内部发行的应付债券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内部债权债务的同时,将内部应付债券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关的利息费用与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相互抵销。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项目,贷记“财务费用”项目。

5、内部股权投资收益抵销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的抵销处理

内部投资收益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实际上就是子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所得税后的余额与其持股比例相乘的结果。持有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母公司对某一子公司投资收益实际上就是该子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假定不存在有关的调整因素)。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必须将集团内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予以抵销。

由于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本年利润分配项目是站在整个企业集团角度,反映对母公司股东和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利润分配情况,因此,子公司的个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本年利润分配各项目的金额,包括提取盈余公积、分派利润和期末未分配利润的金额都必须予以抵销。

将上述项目抵销时,持有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应当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记‘股资收益“、”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贷记”本年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位付股利”(包括转作股本的股利,下同)、“未分配利润―年末”项目;在子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的情况下,应编制的抵销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未分配利润―年初”项目,贷记“本年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位付股利“、”未分配利润―年末“项目。

第2个回答  2013-09-01
按照这种情况,应该这么来编制合并报表:
首先探讨母公司投资收益的确认。在实务中,有的企业以子公司单独会计报表净利润为基础确认投资收益,也有的以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为基础确认投资收益。究竟哪一种确认方式更为合理呢?这两种做法对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又有什么不同影响呢?一是当子、孙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内部经济业务时,子公司的单独会计报表净利润等于子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那么母公司无论按上述哪一种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都是一样的。二是当子、孙公司之间发生了内部经济业务时,子公司单独会计报表净利润通常不等于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那么母公司按子公司单独会计报表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自然也就不等于按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确认的投资收益。
由此可见,这两种做法的差别就在于:受子、孙公司之间经济业务影响的合并利润,母公司是否应该按照持股比例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一般来说,在编制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时需考虑扣除的重复因素中,只有“内部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抵销”有可能增加合并利润,其他因素均可能因抵销利润而减少合并利润。基于稳健性原则,不应该将其确认为母公司的当期投资收益,即母公司实施权益法应以子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为基础。这样做也能部分避免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虚增利润的行为。
其次探讨如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在纵向控股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顺序法和同步法。顺序法是先编制子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再编制总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而只有母公司以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为基础确认投资收益时才适宜采用这种方法,否则在编制抵销分录时,还需对母公司所确认的投资收益进行调整,即先要将母公司确认的子、孙公司间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抵销后才能继续编制;同步法则不编制子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直接将隶属于集团的子公司放在一起编制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而该方法使用的前提则是母公司以子公司的单独会计报表净利润为基础确认投资收益。在子、孙公司之间存在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的情况下,这两种方法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所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损益)是不一致的。现举例说明。
例1:假设Q公司向A公司投资800万元,持有股权比例为80%。A公司向B公司投资400万元,持有股权比例为80%。2000年A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B公司实现净利润60万元。A、B公司当年均按照2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未向投资者进行利润分配。
当年Q、A公司之间未发生经济业务,A、B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事项为A公司售给B公司50万元物资,毛利率40%。该项物资直至年末仍为B公司存货,即当年未实现对外销售。
1.顺序法。A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为:
(1)抵销B公司的股东权益时,借:实收资本500万元,盈余公积12万元,未分配利润48万元;贷:少数股东权益112万元,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448万元。
(2)抵销内部交易事项时,借: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贷:主营业务成本30万元,存货20万元。
(3)抵销B公司的投资收益时,借:投资收益(B公司)48万元,少数股东损益12万元;贷:提取盈余公积12万元,未分配利润48万元。
(4)补提B公司盈余公积时,借:提取盈余公积9.6万元;贷:盈余公积9.6万元。
根据上述抵销分录,A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利润为8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为29.6万元。
Q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为64万元(80×80%)。Q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为:
(1)抵销A公司的股东权益时,借:实收资本1000万元,盈余公积29.6万元,未分配利润50.4万元;贷:长期股权投资86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216万元。
(2)抵销A公司的投资收益时,借:投资收益(A公司)64万元,少数股东损益16万元;贷:提取盈余公积29.6万元,未分配利润50.4万元。
(3)补提A公司盈余公积时,借:提取盈余公积23.68万元(29.6×0.8);贷:盈余公积23.68万元。
根据上述抵销分录,Q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为328万元(216+112),少数股东损益为28万元(16+12)。
2.同步法。由于同步法是直接将隶属于集团的子公司放在一起编制总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那么Q公司就只能以A公司单独会计报表净利润为基础确认投资收益。则Q公司当年确认投资收益为80万元。
(1)抵销A、B公司股东权益时,借:实收资本1500万元(1000+500),盈余公积32万元(20+12),未分配利润128万元(80+48);货: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88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448万元,少数股东权益332万元。
(2)抵销A、B公司投资收益时,借:投资收益128万元(80+48),少数股东损益32万元(20+12);贷:提取盈余公积32万元(20+12),未分配利润128万元(80+48)。
(3)抵销A、B间内部交易事项时,借:主营业务收入50万元;贷:主营业务成本30万元,存货20万元。
(4)补提A、B公司盈余公积时,借:提取盈余公积23.68万元(20×0.8+12×0.8×0.8);贷:盈余公积23.68万元。

根据以上抵销分录,Q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为332万元,少数股东损益为32万元。
可见,两种做法在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核算上存在差别,而其差额4万元(20×20%)即为A公司少数股东按照所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的 A公司利润中的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也就是说,其形成的原因在于子、孙公司间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是否按照子公司少数股东所占有的权益份额来计算少数股东损益(权益)。笔者认为,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既然从整个合并会计报表中剔除出去了,就不再属于整个集团的利润,那么也就应相应减少少数股东损益(权益)。因此,第一种做法比较合理。
参考资料: http://wenku.baidu.com/view/63b7f425ccbff121dd368317.html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2-27

合并报表的关键点不在纳入合并范围,视同股权 全部售出,再将剩余部分投资按出售日的公允价值回购。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合并报表要有四项:
① 本期销售额抵销
借:主营业务收入(本期销售额=购货方不含税购货金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② 本期购进但本期未销出的部分,属于本期未实现利润,予以抵销 借:
主营业务成本(本期未实现利润=本期销售额*利润率*未售出比率)
贷:存货
③ 上期购进,上期未售出,本期仍未售出的部分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上期销售额*上期利润率*上期未售出比率)
贷:存货
④ 上期购进,上期未售出,本期售出的部分 借:期初未分配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