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工作一星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如何结算

公司以其他原由不和我签合同了,我能要求这一星期的工资吗

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干了一星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分析
首先,无论工作几天,获得劳动收入是法律规定的,公司必须发放工资。工资发放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工作一周也要以月工资对应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劳动者工作一周还属于试用期,并非公司的正式员工,试用期期间公司有权解雇试用不合格的员工,同样员工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适应此工作也有权利在此期间提出离职,但公司应全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其次,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双方实际上履行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仅缺乏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形式之一,不管签没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发给其工资,劳动法也有明文规定,凡是参加企业服务的工作者都是要给予劳动报酬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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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应该按实际工作的天数发放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10
工资你是可以要的,工作一天给一天的工资。要是单位不给你就找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4个回答  2013-07-10
可以,你们约定的工资按日计发工资,如没有约定,可按该公司同种类岗位工资作为计算标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