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应该按实际工作的天数发放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10
工资你是可以要的,工作一天给一天的工资。要是单位不给你就找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第4个回答 2013-07-10
可以,你们约定的工资按日计发工资,如没有约定,可按该公司同种类岗位工资作为计算标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