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无限停课了,可以用法律维权吗?

本人是一名高中生,因与同学闹矛盾,寻求学校政教处寻求帮助,没想到却被对方狡辩,政教处老师也不怎么相信我的话,政教处老师也没有当面调解,而是偏帮一方。我与对方当场有小口角,老师也不出面调解,站在两方之间。解果我太生气,便大口喝水,想用力将杯子放桌丧,结果不慎摔于地上。结果,政教处老师直接大骂,并且有打人的气势。我当时被吓住,连忙下跪,被强制叫起。最终,老师当场气止,叫了家长。将我停课,现在已经九个星期了。停课第八个星期时,我向老师请求回学校,直接被拒绝。并且叫我出去一下,并向我家长将我在学校所做之事一一解释了一遍:我应与同学口角锤桌子之事严重影响整个班级,事实上我与大部分同学矛盾已私下解决。并与我家长私底下说这些事情不是道歉就解决的。而我上次所发生矛盾政教处主任也已找到真相并向家长解释。然后我家长离开,我在外面等候的我被指着喊了一句:“跟你的家长回去!” 现在我已停课九个星期时是否被侵害了权利,虽然我摔杯子属于无意,但却被认为故意,我也不敢解释,我能否将此事去寻求国家法律的帮助呢?请问政教处老师的做法是否侵权了呢》

那要看你违反什么纪律了。或者有什么情况,建议找学校和班主任协商,做出保证之类的.也可以通过律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被无限听课的规定,如果办事章程【你被停课的流程,签字书什么的】有问题,可以选择法律手段追问

请问我是否真的做错了什么?我已经被停课超过三个月了

请问我是否真的做错了什么?我已经被停课超过三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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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4
1、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的权利。同时,第43条规定,受教育者应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权利义务相对等,不能只要求权利,不履行义务
2、教育法第42条规定了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即你可以申诉追问

请问我真的犯了大错吗?我只是不小心把杯子摔倒了,政教处主任非但停了我的课,并将我的一些小错拿出来当借口,要将我开除

追答

你可以申诉

追问

我的过足以构成大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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