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入职,2019做满一年,2020年有年假5天,现在7月份已经休完,8月份辞职?

公司是做满一年,第二年才给年假。2019年满年,2020年5天年休用完了。8月准备辞职,公司说要扣两天年假的钱。合法吗

不合法。
公司不应该扣除你的年休假工资。
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因此,虽然你休掉了2020年的年休假,并且还有二个多月才满一年,但依法是不需要扣回的。
你可以向公司提出这个异议,如果公司一意孤行,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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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30
这是不合理的,违背劳动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2个回答  2020-07-30
是合法的,因为你休完的年假是2020年的,你八月份辞职就得按比例扣回你多休的两天年假了
第3个回答  2020-07-30
不合法,建议沟通解决问题,另外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第4个回答  2020-07-30
请你拨打12333询问即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