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能否对警察/交警/城管等这些执法部门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拍摄?

【如题】其上述被拍摄方是否有权扣留或没收公民的摄像机或者照相机?被强行没收后,我们该怎么办?
对于法律而言,这是否侵犯了执法部门的肖像权?【另外】在拍摄过程中,被拍摄的执法部门若是发出警告,禁止拍摄,公民不听,还是继续拍摄~~~他们有没有权利扣押拍摄工具或者拍摄者?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嘛?希望懂这方面的法律人士,给个详细的回答,满意后在加50分,谢谢!

1、执法部门没有肖像权一说,拍摄其他公民的肖像只要不用于商业用途都不侵犯他人肖像权。
2、执法部门在正常执法活动中,除了秘密侦查意外,都是应当阳光公开的执法,所以可以对其拍照。
3、执法部门无权没收拍摄工具,无权限制拍摄者的人身自由,因为宪法规定任何公民的合法财产、人身自由非经法律允许不得剥夺。
4、执法部门因违法法律,粗暴执法给公民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保护公民财产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规定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由于执法单位违法给公民造成损失处理办法的法律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03
法律对此没有限制,那么公民是可以进行拍摄的。没收拍摄器材是违法的,也没有法律依据。
但如果执法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要取得执法部门的许可或者权利人的同意。
第2个回答  2013-03-03
我听说过,好像不牟利的话,就不算是侵犯肖像权,更何况是执法部门,人家不牟利,也没有污染,因此不算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