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快到期的时候,公司和员工都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协商是否续签的问题。如果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的时候,不愿意续签,并且终止了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公司应该给员工支付补偿金,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才看到有一些公司,即使是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已经满了,但是员工还在这个公司继续工作。
对于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辞退员工,或者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我们还必须要根据很多因素来考虑。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已经到了劳动合同期,员工仍然在这个公司里面工作,公司也没有表示出任何的不愿意,可以看作是员工和公司双方都同意在原来的条件上继续来履行劳动合同。还有一个方面,如果说这个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看出是公司和员工双方并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作关系。
如果说在劳动合同期满一年之内,公司不愿意与该员工再次续签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作关系,这个到期终止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以公司也要按照规定给员工支付补偿金,不能说公司是违法的。但是对于这个劳动合同期满,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看作是是公司和员工双方已经存在了固定时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公司想单方面辞退员工,也必须有一些正当的理由,当然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辞退责任。
如果说是员工单方面违反了该公司的规定,公司可以通过这个事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并没有合理的证据,随意和员工解除合同,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进行适当的维权。公司虽然不需要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但是相应的也要对员工支付经济方面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