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仲裁告原来单位,时间上有没有有效期

我在原来的单位已经离职1年了,原因是单位已经扣我公积金的钱了到现在不给我卡,我该怎么办,去劳动仲裁还有用吗

去劳动仲裁告原来单位,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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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首先有诉讼时效,一般由知道侵权后一年时间诉讼有效。
其次,到公积金部门查询,是否有给你建立公积金账户,扣你公积金的钱了,不代表给你交公积金。请尽快查清楚。追问

北京公积金好像是招行的,办没办,天津负责人都不知道,劳动局受理公积金吗

追答

我这里是在上海,我就到单位所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拿身份证查询,看一看之前的单位是否有给你缴纳,离开后就账户封存了。能查到的。负责人未必知道,财务、人事是知道的。

追问

如果单位没给上公积金,只扣我钱了,那我应该怎么办,那个部门是管公积金的事

追答

到单位所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他们管这个,负责协调、追讨。

追问

我需要带什么东西吗,

追答

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缴纳税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就可以了,可网上查询,打电话给工作人员咨询。

如帮到你,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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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11-26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具体的起算时间在二十七条中已经有说明,你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确定自己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是否在有效期内。
第4个回答  2012-11-26
公积金不属于劳动争议,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寻求帮助。
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公积金业务,它是一个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