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双方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

如题所述

[答案]BCD[破题要领]本题考点有二:一是共同犯罪中对向犯的成立范围;二是帮助犯与实行犯的关系。对向犯属于必要共犯的一种,是指以存在二人以上相互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双方的罪名与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二是双方的罪名与法定刑都不同,如贿赂罪中的行贿与受贿。三是只处罚一方的行为,如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本题主要是关于该知识点的考核。A选项中,尽管甲明知对方是贩卖淫秽物品的人,但无论基于什么动机或者原因,甲购买淫秽物品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因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只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只要购买者的行为没有超出购买行为的定型,其行为都不成立犯罪。A选项中双方行为人不成立共同犯罪。B选项中,乙明知赵某已婚仍然与其结婚,二人成立重婚罪的共犯,属于对向犯的情形,而且罪名和法定刑都一样。B选项中双方行为人成立共同犯罪。C选项中,丙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成立行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成立受贿罪。双方成立共同犯罪,只不过刑法将双方的行为认定为不同的罪名而已。C选项中双方行为人成立共同犯罪。D选项中,丁明知王某组织卖淫,而为其招募、运送卖淫女的行为,虽然刑法将其规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罪,但该行为本来就是组织卖淫罪的帮助行为,所以二人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最终被法律以不同罪名定罪处罚。D选项中双方行为人成立共同犯罪。[本题点评]本题难度较大,争议点主要是D选项。有观点认为,既然刑法将丁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罪名,那么,丁与组织卖淫者之间就不成立共同犯罪。但是,当前刑法理论发展的新趋势认为,成立共同犯罪不要求双方罪名一样,只要在违法事实层面,双方的行为具有共同性,就可以认定双方成立共同犯罪。至于最终行为的定性,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以具体罪名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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