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后员工如何安置?

急问!
我们公司原为国企,后来被私企收购,现将我们部门的员工分流至其他部门,我们原本的部门解散了。但由于改制后各项福利、工资标准急剧降低。我不想接受他们安排的定岗,想公司赔偿我一部分钱走人,可公司就是不赔偿我,说要么我自己走要么就接受他们的定岗。
我想咨询下律师朋友们,我这种情况跟原公司要经济补偿合不合理,能不能要到??

国企改制是政府行为老百姓没办法,关健是职工安置问题你可参考劳动法和本省国资委的国企改文件,用法律手段保护国企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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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0
1、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
注意:
1、支付形式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股权支付形式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
2、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员工以何种方式持股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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