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企改制了,卖给一个私企,企业没有经过员工允许就选出了员工代表,与收购企业负责人谈好了员工安置方案,方案是一、买断工龄,标准900元/月。二、继续在企业上班,没有任何补偿,月工资按新公司的工资标准执行,重新分配岗位。 而且我们一直只有五项基本保险,没有住房公积金。 我想请问企业改制了:1、我们是不是应该拿到改制的补偿款,拿到补偿款之后再和新的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感谢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