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产假2024年可以休多少天

如题所述

上海产假2024年可以休158天。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上海市的女职工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之外,还可以额外享受生育假。具体来说:
1、国家规定的产假: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
2、上海市的生育假:上海市允许符合法律规定的女性再享受额外的生育假60天,因此总共的产假时长可以达到158天。
上海的产假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安胎假:如果孕期妇女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情况,需要向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并获取证明。
2、申请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员工需要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和生育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等,并填写产假申请书。
3、提交产假申请。
4、生育假和流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生育假应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包括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配偶陪产假: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6、注意事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对其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综上所述,2024年在上海市,女职工可以休的总产假长度为158天(98天国家产假加上60天上海市生育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难产,可以增加产假15天。此外,男性的配偶也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陪产假,通常是10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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