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三年的劳动合同才干了一年被无故解雇怎么赔偿

我在公司干了一年.是签的三年合同.因公司金融危机要裁员在没有提前三十天的提况下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应怎么赔偿呢.谢谢.

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最新的劳动法来说,你可以获得至少1个月的赔偿金,上限为该地区月度最高社保基数工资。
然后你还可以主张1个月的待通知金,该金额等于你上一年度中月平均收入(这里的收入是指所有劳动所得,工资奖金报销等)。如果你是超过一年未满1年半的,那么上述赔偿金可以主张1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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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hedykiki - 助理 二级的引用条文都是对的,补充一点,
赔偿金应该是2倍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
加上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要支付1个月的额外工资,
再加上工作一年的经济补偿金 一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可以有四个月工资的补偿和赔偿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30
应当支付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依据的法律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四十七条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19-05-20
他们不给我赔偿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你说怎么办。
第4个回答  2008-11-01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分析:一、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作为经济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你在公司工作一年,则可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工资标准是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进行确定,也就是你干了一年的总工资额/12.

总结。你可以获得二个月的工资作为公司的培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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