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两个月后于10月八号转正,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11月21号也就是今天公司以我不适合该职位为理由要求我写辞职信自行离职,最迟在12月21号离开公司
我表示已经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老板说他这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并且没有书面形式辞退,而且要求我写辞职申请
请问公司提前了一个月通知辞退,这样有劳动赔偿吗?
那对方没有书面形式我是继续上班等对方书面解除?提前一个月也有赔偿是吗?
不过合同上有这么一条,而我今年试用期时迟到五次旷工一次,这样符合上图合同所说可以不赔偿吗?
试用期你不是还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么,反正等对方解除再说,你自己解除劳动合同肯定没经济补偿
追问所以我试用期违反规章制度是不影响要求赔偿是吗
那我这样是要求对方书面形式解除合同吗!
追答不知道是否影响赔偿,反正你自己写辞职信就是你解除劳动合同没赔偿
对了,你还可以要满一个月时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