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菜不是荤菜。
佛教里的五荤是指哪些?
食用之过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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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梵网经》曰:“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种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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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严经》曰:“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
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疑。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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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师文钞》复康寄遥居士书:“荤,正指葱韭薤蒜之物,故从草。梵网经明五辛大蒜,葱,(即韭)慈葱,(即葱)兰葱,(即小蒜,薤即是此。)荤物,此方只有四种。
西域加兴渠,故名五辛。亦名五荤。有
外道以芫荽为荤者,又有以红萝葡为荤者,皆属妄作。此五荤,本是菜类,以其臭秽,故不许食。食之诵经念佛,皆无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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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师文钞》《答善熏师问》:“五荤,我国只有四,即葱韭薤蒜。薤,即小蒜。西域有兴渠,吾国无此一种。有以芫荽为五荤之一者,乃外道所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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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师文钞》《为在家弟子略说三归五戒十善义》:“ 不饮酒者,酒能迷乱人心,坏智慧种。饮之令人颠倒昏狂,妄作非为,故佛制而断之。凡修行者,皆不许饮。并及葱韭薤(音械,小蒜也)蒜,五种荤菜,气味臭秽,体不清洁。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凡修行人,皆不许食。然此一事,未受戒者,饮之食之,皆无罪过。受戒饮食,一层罪过。即是犯佛戒罪。佛已禁制,汝又去犯,故有罪也。(五荤菜,西域有五,此方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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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法师文钞》复卓智立居士书七问:长素者,戒及酒与五辛,其宗旨不止戒杀一端也。未稔长素者,可代买五辛及酒与糟否,并可食酒制糟制之素药,及酒糟所烹调之素食品否。
答:代买亦宜戒。酒制药,不乱性无碍,素食酒气太胜,则不宜食。轻则无碍,以不能醉乱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