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自己留底的那份合同是否需要上缴

我辞职了,单位说自己留底的那份合同也要上缴,并且要在上面写明本人辞职合同解除的字样,这样做有意义吗?合同一式两份,自己的那份不是应该自己留底的吗?就算辞职也应该不用交吧,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

单位让你交留底合同,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自动辞职。
因此,按理说留底合同是应该交上去的。因为你留底的合同还可以作很多其他用途,比如很多情况下可能需要工作证明、单位证明等,你虽然辞职了,但留底合同期未满还可以作签约证明,证明你目前有工作、有收入等等。单位当然不想再给你作证明,惹上麻烦的。
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人辞职后,留底的合同是从来不交的,单位也不要。就算你拿留底的合同去做什么什么证明,等到来人调查,单位也有解除合同及离职的证明备查,只不过多点麻烦而已,所以绝大多数单位是不要留底合同的。
至于你,为什么要留底合同呢?交就交了呗,拿到离职证明后这个留底合同就一点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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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19
自己的那份和公司的那份,都要双方签字,同意解除合同,自己的那份不用交给单位。说实在话,加补交合同能怎么样,辞职的话,公司给你钱才是最重要的,不给你钱,你有合同还能去告他啊,有告他那个时间,早就找到下一份工作了,再就是你去告公司,公司和你都不是赢家,法院才是赢家,因为不管谁输谁赢法院都赚钱。
第2个回答  2008-12-19
千万不能交。
没有了合同,就没有了办事依据。

单位的做法对不对,是要看有没有法律依据。
合同法里没有任何地方提到要把自己手中的合同交给对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