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今年交的钥匙,因为未装修所以没有入住。交采暖费时本以为是按规定(不需供暖)只交20%的,可供暖方要求交全额100%的供暖费,理由是第一年不许停拴,必须开栓供暖,过了第一年以后用户才可以要求不供暖,并只交20%供暖费。请问这合理吗?应该向什么部门咨询和反映?对了,供暖方还讲,如果第一年不能全额缴纳采暖费的,下一年不给供暖。我是长春市双阳区的,房子是北疆家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