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蓝城的房子,11月底交的房 因为告诉我要从10月供暖期开始交100%的供热费,觉得不合理,就一直没领钥匙,前两天我去看了眼房子,因为是顶楼,开发商就给供热了。前两天又通知我去办入住,可以交20%了,但也要从10月份供暖期开始交,寻思没差多少,就去了。可到那了交完20% 。却让我签一个承诺书,意思就是交了20%以后,地热如果冻坏了,一切后果由我负责。但是由于没办入住前是100%供热的。现在突然就关了。管子里全是水,又是顶楼。肯定要冻坏的 让它们把管子里的水抽掉 也不给抽 最后没办入住 就走了 麻烦那位专家给解释一下 哪些合理 哪些不合理 在线等 谢谢 谢谢~!
我要是开春再去收房 要交什么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