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出租给别人一间房屋(公房转产权房),当初没有签租赁合同,现在让房客搬走,他不肯,一开始找理由推托,拖了几个月,现在我们很强硬地让他搬,他居然说“就是不搬,你们能把我怎么样?”他没有拖欠过房费,但态度非常强硬,就是不肯搬,这事警察能管吗?还是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我们家里都是老实人,没法和这样流氓一般的人来硬的。
谢谢各位,请问应该怎样书面通知他搬走?要通过法院吗?
房屋租赁,房客不肯搬走,解决方法:
1、第一,与房产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连络,告知情况。
2、第二,通知屋内人,屋主将断水断电。
3、第三,到法院起诉合约中的承租人和里面不肯搬迁的房客。
4、第四,如果胜诉,联络法院,办理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在房屋已经到期的情况下,给予对方合理期限后任然拒不搬离的,房主可以将其物品打包搬走,但应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对到期后房内物品怎么处理的,按合同进行。
2、如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房主可以在租期到期后通过短信、电话、纸质通知书等形式,并且邀请物业、社区居委会、以及警察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正式告知租客,在合理期限内搬离(三天或者七天),如不搬离房东有权将房屋内物品搬出处理。到期后任然不搬离的,房主可在物业、社区居委会、以及警察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将房内物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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