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间的费用自己出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治安拘留,一般情况下都是违反行政法规情况下的一种处罚措施,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是只违法不犯罪的情况,一般是在拘留所执行,这个处罚有个特点就是被拘留人不但要限制人身自由,还需要自己出生活费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在治安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申请暂缓执行的同,就需要交纳每日200元的保证金。

1、拘留期间的伙食费用等由国家承担,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2、家属可以送一些零用钱,让被拘留人在关押期间购买日用品。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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