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后多久申请强制执行

公告送达后多久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公告送达后十五日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告发出后60日视为送达。判决送达后,如为一审判决且未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如为二审判决,则送达即生效;生效判决立即进入履行期限的计算。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衍生问题:
不履行判决书多久会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两年,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从判决书上标注的履行期限到最后一日开始计算,前提条件是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特别是一审的判决书下来后,对方在15天内是可以上诉的,在此期间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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