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8-02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只规定,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这个没有年限的规定,一直领取到工伤职工去世为止。 3.如果非要确定一个年限,一次性处理的话,可以参照本地区人均寿命计算。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