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厂合并后有补偿吗,是不是不相调离

如题所述

工厂合并后,如果工厂的法人代表和工厂名字有更换,可以对旧厂和旧法人提出补偿要求,如果不变,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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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3
【1】工厂合并,单位名称改变,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
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
【2】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地址等改变,劳动者提出辞职,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
按照劳动者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