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铜仁路老房拆迁, 动迁至一套二房一厅的新公房, 祖母是承租人, 租赁证上另写:"同迁入人 女儿和孙女", 但当时户口只迁祖母和女儿二人,孙女从未迁入该户口中.2005年女儿故世现在户口簿只有祖母一人问:1.该孙女是否算该新公房的租赁同住人 ?2.已死了的女儿可否还算新公房的租赁同住人 ?3.祖母是否有权利转让租赁房承租人 ?是否要得孙女同意? 转让房后房款属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