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的三要素是什么

如题所述

函数三要素:自变量、因变量、对应法则。

(1)自变量(函数):一个与它量有关联的变量,这一量中的任何一值都能在它量中找到对应的固定值。

(2)因变量(函数):随着自变量的变化而变化,且自变量取唯一值时,因变量(函数)有且只有唯一值与其相对应。

(3)对应法则是函数三大要素之一。一般地说,在函数记号y = f(x)中,“f”即表示对应法则,等式y = f(x)表明,对于定义域中的任意的x值,在对应法则“f”的作用下,即可得到值域中唯一y值。

扩展资料:

自变量有连续变量和类别变量之分。如果实验者操纵的自变量是连续变量,则实验是函数型实验。如实验者操纵的自变量是类别变量,则实验是因素型的。

在确定两个函数是否为同一函数时,定义域和值域都相同不一定就是同一函数,对应法则f为关键要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函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9

  C语言函数三要素是:定义域、值域和对应法则。

  一,C语言函数定义域

  (1)无参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如下:

  类型标识符  函数名(){

  声明部分

  语句

  }

  其中类型标识符和函数名称为函数头。类型标识符指明了本函数的类型,函数的类型实际上是函数返回值的类型。该类型标识符与前面介绍的各种说明符相同。函数名是由用户定义的标识符,函数名后有一个空括号,其中无参数,但括号不可少。

  {}中的内容称为函数体。在函数体中声明部分,是对函数体内部所用到的变量的类型说明。

  在很多情况下都不要求无参函数有返回值,此时函数类型符可以写为void。

  这里,只把main改为Hello作为函数名,其余不变。Hello函数是一个无参函数,当被其它函数调用时,输出Hello world字符串。

  (2)有参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

  有参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如下:

  类型标识符  函数名(形式参数表列){

  声明部分

  语句

  }

  有参函数比无参函数多了一个内容,即形式参数表列。在形参表中给出的参数称为形式参数,它们可以是各种类型的变量,各参数之间用逗号间隔。在进行函数调用时,主调函数将赋予这些形式参数实际的值。形参既然是变量,必须在形参表中给出形参的类型说明。

  例如,定义一个函数,用于求两个数中的大数,可写为:

  第一行说明max函数是一个整型函数,其返回的函数值是一个整数。形参为a,b,均为整型量。a,b的具体值是由主调函数在调用时传送过来的。在{}中的函数体内,除形参外没有使用其它变量,因此只有语句而没有声明部分。在max函数体中的return语句是把a(或b)的值作为函数的值返回给主调函数。有返回值函数中至少应有一个return语句。

  在C程序中,一个函数的定义可以放在任意位置,既可放在主函数main之前,也可放在main之后。例如:可把max 函数置在main之后,也可以把它放在main之前。修改后的程序如下所示。

  二,C语言的值域

  函数的值是指函数被调用之后, 执行函数体中的程序段所取得的并返回给主调函数的值。如调用正弦函数取得正弦值,调用例5.1的max函数取得的最大数等。对函数的值(或称函数返回值)有以下一些说明:

  1. 函数的值只能通过return语句返回主调函数。return 语句的一般形式为:

  return 表达式;

  或者为:

  return (表达式);

  该语句的功能是计算表达式的值,并返回给主调函数。 在函数中允许有多个return语句,但每次调用只能有一个return 语句被执行, 因此只能返回一个函数值。

  2. 函数值的类型和函数定义中函数的类型应保持一致。 如果两者不一致,则以函数类型为准,自动进行类型转换。 3. 如函数值为整型,在函数定义时可以省去类型说明。

  4. 不返回函数值的函数,可以明确定义为“空类型”, 类型说明符为“void”。如例5.3中函数s并不向主函数返函数值,因此可定义为:

  void s(int n)

  { ……

  }

  三,C语言函数对应法则(C语言函数的调用)

  函数调用的一般形式为:

  函数名(实参列表);

  实参可以是常数、变量、表达式等,多个实参用逗号,分隔。

  在C语言中,函数调用的方式有多种,例如:

  在函数调用中还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求值顺序的问题。所谓求值顺序是指对实参列表中各个参数是自左向右使用呢,还是自右向左使用。对此,各系统的规定不一定相同。

  【示例】在VC6.0下运行以下代码。

  运行结果:

  8 7 6 7

  可见VC 6.0是按照从右至左的顺序求值。如果按照从左至右求值,结果应为:

  9  10  9  8

  函数的嵌套调用

  函数不能嵌套定义,但可以嵌套调用,也就是在一个函数的定义中出现对另一个函数的调用。这样就出现了函数的嵌套调用,即在被调函数中又调用其它函数。

  【示例】计算sum = 1! + 2! + 3! + ... + (n-1)! + n!

  分析:可以编写两个函数,一个用来计算阶乘,一个用来计算累加的和。

  运行结果:

  1!+2!+...+9!+10! = 1215752192

  函数声明和函数原型

  C语言代码由上到下依次执行,函数定义要出现在函数调用之前。

  但是,如果在函数调用前进行了函数声明,那么函数定义就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了,甚至是其他文件。

  函数声明的一般形式为:

  返回值类型  函数名( 类型 形参, 类型 形参… );

  或为:

  返回值类型  函数名( 类型, 类型…);

  函数声明给出了函数名、返回值类型、参数列表(参数类型)等与该函数有关的信息,称为函数原型。

  函数原型的作用是告诉编译器与该函数有关的信息,让编译器知道函数的存在,以及存在的形式,即使函数暂时没有定义,也不会出错。

  更改上面的代码,将 factorial 和 sum 函数的定义放到 main 函数后面:

  运行结果:

  1!+2!+...+9!+10! = 1215752192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定义域、对应关系和值域,简称为函数的三要素。其中定义域是函数的基础, 对应关系是函数的关键。定义域和对应法则确定,值域也随之确定。当且仅当两个函数的三要素都相同时, 这两个函数才相同。
①定义域:
函数的定义域是使函数有意义的自变量的取值范围。
函数有意义是指:自变量的取值使分母不为0;被开方数为非负数;对数的真数大于0;如果函数有实际意义时,那么还要满足实际取值等等。
②对应法则:
对应法则体现两个集合A与B的元素x与y之间确定的对应关系,即对于数集A中的任何一个数值x,依据对应法则使得在数集B中都有唯一确定的数值y和它对应,注意“任何”、“唯一”、“确定”的描述,三者缺一不可。
也就是说,若,则有函数值;若,则有函数值。
③值域:
函数的值域是函数值的集合{f(x)|x∈A},所以值域C={f(x)|x∈A},

如果有帮到您 请给予好评 谢谢拉#^_^#祝您愉快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2-28
定义域、对应关系和值域,简称为函数的三要素。其中定义域是函数的基础, 对应关系是函数的关键。定义域和对应法则确定,值域也随之确定。当且仅当两个函数的三要素都相同时, 这两个函数才相同。
①定义域:
函数的定义域是使函数有意义的自变量的取值范围。
函数有意义是指:自变量的取值使分母不为0;被开方数为非负数;对数的真数大于0;如果函数有实际意义时,那么还要满足实际取值等等。
②对应法则:
对应法则体现两个集合A与B的元素x与y之间确定的对应关系,即对于数集A中的任何一个数值x,依据对应法则使得在数集B中都有唯一确定的数值y和它对应,注意“任何”、“唯一”、“确定”的描述,三者缺一不可。
也就是说,若,则有函数值;若,则有函数值。
③值域:
函数的值域是函数值的集合{f(x)|x∈A},所以值域C={f(x)|x∈A},
第4个回答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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