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婚姻法解释二第七条的规定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3-19
第七条 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前款所指的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首先,婚姻有没有效力是前提。婚姻是有效的,两方离婚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婚姻是无效的的,那就是自始无效,双方起诉离婚,法院也会判决婚姻无效。所以第一条的意思就是:婚姻无效与否是离婚的前提。如果法院同时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就会让婚姻无效案件判决在前。
但是通常,即使婚姻是无效的,男女双方还会有涉及一个财产和子女的问题,这两个问题在确认婚姻无效后,法院还是会继续审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