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被告房屋,拍卖前需通知被告吗?

另外,如拍卖不成功,法院再怎么办?会否继续拍卖?有无拍卖次数限制?

会通知被告的。还有最后的履行期限,一般是三天。在强制执行前应该通知被告,会给被告执行通知的。 一般情况下,首次拍卖不成功的,降价20%起拍再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的,再降价20%起拍;第三次拍卖流拍的,房屋直接抵偿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分析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执行的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26
拍卖前应当通知被执行人。

一般情况下,首次拍卖不成功的,降价20%起拍再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的,再降价20%起拍;第三次拍卖流拍的,房屋直接抵偿给申请执行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2-02
拍卖前需要通知被告。
拍卖不成功可以下次继续拍卖。一般以两次为限。
第3个回答  2017-08-27
会通知被告的。还有最后的履行期限,一般是三天。拍卖一般不会不成功的,因为价可以很低
第4个回答  2010-02-02
在强制执行前应该通知被告,并给被告执行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