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签订三方协议并且报道过就不算应届毕业生了?

您好, 我是2014年7月份毕业的本科生,毕业前跟用人单位签订过三方协议,而且派遣证上写的也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到单位后,单位说不能接收我的档案,让我放到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在这个单位实习了2个月,至今未签订过劳务合同,未缴纳过社保,现在已经不在原单位实习,处于无业状态,档案还在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我报考政法干警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我这种情况今年政法干警的资格审查能否通过?如果不能通过有没有什么办法?如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办理改派,将档案打回原籍等。这些办法可以么?

参照公务员报名条件的话,只要能开到15年的报到证就能算应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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