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签了之后算不算是签了三方协议,还算不算是应届毕业生?

麻烦问一下,2013年6月毕业的,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跟一个企业签了约,没报到,报到证在自己手里,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还算不算是应届毕业生了?能不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这次国考?

三方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除了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外,还要由当地大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在网上进行审批。但是,签订了三方协议,并不代表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毕业生提出解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后,是可以解除就业协议的。具体的办理流程是:
1、毕业生到签协议书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解约事由,并提供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
3、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因此,只要学校重新换发了《就业协议书》,可以与另外的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仍属于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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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算2013年应该毕业生。。现在国家公务员是2014年度的。。如果你当时申请就业暂缓,你其实也可以应届毕业生申请的,就业暂缓的主要功能也是这个,参加公务员考试和考研。。所以,不用再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