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的应税所得额和利润总额是一回事吗,说明理由?

如题所述

1、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利润总额是“亏损总额”的对称。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企业纯收入构成内容之一。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主要由销售利润和营业外净收支 (营业外支出抵减利润) 两部分构成。按规定缴纳资源税的企业,应交的资源税也是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之一 (抵减利润)。利润总额应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大部分以交纳所得税、调节税或上交利润的形式上交国家,小部分留归企业,形成各种专用基金。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通过“利润”帐户进行核算。销售利润及营业外收入,贷记该帐户,应交资源税及营业外支出,借记该帐户。“利润”帐户的贷方发生额大于借方发生额的差额,即为利润总额。“利润”帐户的二级帐户,可按“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和“资源税”等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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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24
利润总额是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通过会计核算计算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概念,是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利润总额:即会计利润,为税前利润。
利润总额是营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剩余。公式表式: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6-14
应税所得额是全部要计算所得税的,但利润总额有可能包括不征税收入额,免税收入额等,如:财政拨款,学校报名费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