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案例分析

赵某原有5间瓦房,坐北朝南,门前为村委分给其的一片菜园,赵某的东面住着张某,张某家有汽车,用以运输货物,每天需将汽车停放于自家门口,因此找赵某商量,提出占有赵某的一部分菜地用于停车,直至菜地被收回,并一次性补偿2000元给赵某。赵某答应,双方并登记备案。
问题:
1、张某对赵某的部分菜地享有什么权利?
2、如果赵某后来也买了一辆汽车,停放于那块被开辟的菜地之上,使得张某的汽车无法停放,问:谁有权停放汽车,为什么?
3、若赵某门前菜地妨碍了张某一家的正常通行,张某能否要求在菜园中开辟一条小路以供其通行只用?如果可以,张某是基于什么权利提出该项要求?

1,地役权!
2,张某有权,因为有约定地役权!
3,可以的。这个是基于相邻关系的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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